甘肃省档案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与公布第三十四条有效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尚未移交进馆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负责,并在移交时附具意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