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联合执法、应急预警、善后处理等工作。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