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的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分的液态石油气体。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