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道路及道路两侧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之间的区域、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临时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