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不得泄漏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