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告诫制度和较大以上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网络。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