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规定所称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长三角一卡通),是指在长三角区域内,以社会保障卡作为载体,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一卡多用、跨省通用。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障卡,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