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第十条有效社会保障卡可以作为办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以及住宿登记等事项的有效身份凭证,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