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四十七条有效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中文和外国文字指示标志牌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标志,收集和提供无障碍旅游信息,为残疾人旅游提供方便和照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