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等,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