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等,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