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已修改业主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的,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