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点应当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明确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