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安置小区、老旧小区逐步开展基本物业服务。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纳入市、县(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计划的,改造整治后,应当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召开业主大会,推行物业管理、基本物业服务或者业主自行管理,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