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服务第四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