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扩大规模,培育具有带动力、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与融合发展。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米粉、酸笋、豆角、螺蛳等初加工项目扶持,培育扶持原材料初加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柳州螺蛳粉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鼓励按照“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建设原材料供应基地、分销中心、研发中心,推动企业跨区域发展。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