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柳州螺蛳粉文化的宣传推广,建立柳州螺蛳粉宣传推介体系。

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柳州螺蛳粉文化的宣传报道,扩大柳州螺蛳粉品牌的影响力。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