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湖泊保护详细规划,会同相关部门修复湖滨湿地,建设湿地恢复示范区,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环湖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