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建立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嘎查村、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

推动在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