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五当召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移动或者破坏保护标志和界桩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2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