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安定有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