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把科协的基本建设以及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等纳入年度工作部署,统筹解决科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