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十七条有效科协应当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工作和科协工作中做出重大成绩和显著业绩的组织和个人。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