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寄递包装物管理制度,采购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物,使用的包装物中的铅、汞、镉、铬总量以及苯类溶剂残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禁止使用有毒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