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邮政条例第四条有效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邮政管理服务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邮政业安全保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展改革、住建、财政、商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国家安全、民政、人社、交通运输、海关、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邮政业有关的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