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人等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场所,并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递邮件、快件提供便利。

建设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的建设单位承担。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