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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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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每半年可以对物业服务人服务质量、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不满意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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