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及时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