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教育第十六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安排适量的版面、时段、时长宣传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并发布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的引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