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教育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岗前培训等,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将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