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气候资源特点,结合气候资源区划,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导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等。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农业生产需要,根据本地气候资源禀赋,组织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编制、农产品气候品质评定、气候品牌创建、农业专业气象服务等工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