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四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支持对雨水的收集和利用,鼓励公共建筑和其他民用建筑配套设计、安装雨水回收利用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