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