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九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以及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