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办法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蚊、蝇、蟑螂、鼠以及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规定的其他病媒生物。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