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损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由本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