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进入城镇进行经济文化活动的少数民族公民(包括外省、区的少数民族公民),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少数民族公民应当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宾馆、旅店、招待所不得因生活习惯不同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