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进入城镇进行经济文化活动的少数民族公民(包括外省、区的少数民族公民),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少数民族公民应当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宾馆、旅店、招待所不得因生活习惯不同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