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老年食堂和助餐点,通过财政补助、慈善捐赠、集体自筹、家庭分担等渠道筹措运营资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