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奖励补贴,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