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以前作出有关人事任免方面的规定,即行废止。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2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