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第三章 排污许可第十五条有效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排污单位的名称、污染物的排放种类、排放浓度、排放数量、排放方式、有效期限、排污口设置、污染防治工艺和设施等事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4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