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重视发现和培养民间文化人才,为民间文化人才提供帮助和指导,保障民间文化人才在职称评审、学习培训、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文化单位人员同等待遇。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