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二十九条有效科学技术协会的经费、资产和政府拨付的不动产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资产的隶属关系,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