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研究、开发、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关键零配件和技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生产企业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

鼓励引进外资从事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