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