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人社、信访等部门在受理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时,发现属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原因导致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的,应当及时将相关违法线索提供建设、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