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制定智慧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整合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养老服务等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