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智慧养老服务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制定智慧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整合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养老服务等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