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参资入股、整体租赁、委托管理等方式,建设、运营、管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支持各类主体参与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加大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投入,引导国有资本布局养老基础设施;鼓励民间资本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扩大普惠养老覆盖面。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