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市市区内从事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活动和用热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