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章 供热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时,应当保证热源厂、热力站、中继泵站和供热管线的建设用地。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