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维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风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